发布时间:2025-10-17 11:24:57    次浏览
证券代码:002565证券简称:上海绿新公告编号:2015-020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4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2、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27日。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绿新”)已于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核查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一期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期解锁期解锁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2013年6月19日,上海绿新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具体的授权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办理了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简述1、2013年4月22日,上海绿新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2013年4月22日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3年4月22日,上海绿新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上海绿新修订《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形成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3年5月29日,上海绿新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修订稿)》。3、2013年6月19日,上海绿新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具体的授权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4、2013年6月21日,上海绿新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3年6月24日为授予日,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69万股;独立董事对首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3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的议案》。5、201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2013年6月24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91位激励对象授予661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调整首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6、2013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6月24日,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日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8月12日。共向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61万股,授予价格为4.66元/股。7、2014年6月10日,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后,限制性股票由661万股增加至1,322万股,授予价格由4.66元/股变更至2.33元/股。8、201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钱勤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3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5年3月16日办理完成。9、201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期可解锁的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二、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成就的情况1、锁定期已届满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即2013年6月24日)起12个月为锁定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根据公司解锁计划,锁定期2014年6月24日届满。2、满足解锁条件说明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1、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27日。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4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90人:董事及高管6人,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84人。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注: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袁晨、吕忠泽、刘炜、张晓东、戴茂滨、宁雨洁所持的限制性股票限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买卖公司股票。四、备查文件1、上市流通申请书2、上市流通申请表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4、上海绿新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5、上海绿新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6、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绿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3月25日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021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概述2015年1月29日,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歇业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公告中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银行三家银行贷款所提供的16,000万元担保责任,由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上海绿新不再承担上述贷款的担保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已就该事项向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二、进展情况经核查,公司为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银行及招商银行嘉兴桐乡支行贷款提供了21,00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60,602,989元。为保持上海绿新平稳运营,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作为上海绿新的控股股东顺灏投资及顺灏投资实际控制人王丹追加承诺, 将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嘉兴桐乡支行贷款所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责任,由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上海绿新不再承担上述贷款的担保责任。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王丹、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投资”)签署三方协议,就顺灏投资实际控制的上海绿新(代码:SZ002565)为其原控股60%的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担保银行贷款事宜承諾如下:1、王丹及顺灏投资承担由公司为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160,602,989元的担保责任所涉及或有的民事责任,并直接代偿或反担保代还需归还上述银行最高保证限额內的贷款和利息。2、 王丹及顺灏投资自此函告生效之日起同时自愿放弃向上海绿新追索因如上述银行所担保贷款而产生的一切民事和賠偿责任;3、 上述三方共同认为,虽然王丹、顺灏投资承诺如上述银行贷款放弃向上海绿新方追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但上海绿新仍同时保留向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及股东王斌、王钊德和王国友等人追索因如上银行贷款而产生的所涉及民事或刑事责任的等一切法律权利;4、 以上承諾不得撤銷并由上海绿新、王丹、顺灏投资三方签字并公证后公告生效。目前,上述承诺事项正在香港律师行及上海东方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披露。特此公告!